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

我們都會繫安全帶,警察伯伯勿擔心!


民國10121執行「乘車後座要繫安全帶」,這是一很好的法規。但中華民國一百年過去了,為什麼現在才出現?就因去年國父孫女來台,在後座未繫安全帶,發生車禍而生亡。很快的安全帶法規就擬訂出來了。新制上路後,警察大哥們非常大聲的對媒體喊話說,嚴格執行!執行2天就發生MAKYIO暴力事件。撇開名人鬧事不談,這事件是非常單純、每天上演的「通案」。常常都迅速結案,趕快和解。至少第一時間,就抓到人,開始偵辦。(其實看新聞的人,很少在意這麼久。)

但這次呢?除了是明星犯法外。警方第一時間,辦案態度與SOP就值得擔憂!會造成全民關注,有一部份因素,我想是民眾對未來的不安全感。更另人吊詭的是,隔天警政署馬上私下放寬條款、鬆綁政策。而且讓人氣憤的是,法規放鬆居然還濫用「身障者的障礙」。這讓我感到十分憤怒!

各媒體均斗大標題表示「計程車後座未繫安全帶 外國人、酒醉者、視障者免罰」。醉漢不繫就算了,有可能不聽勸;外國人有可能會溝通不良,造成誤會。但為什麼要特別注明「視障者」,這點讓我覺得很奇怪!(您們的思考點?)

每次在訂法規時,都把101萬名的身心障礙者先排除在外,除非有身心障礙團體前去爭取,才以施捨的方式給我們一些保障。但這次,安全帶法規通過,沒見到有身心障礙者們表示意見,或不周全之事。因為大家都知這是好規範,沒有反對的必要。就有如騎車帶安全帽一樣。但諷刺的是,身心障礙者都適用的法規。硬要把無辜身障者捲進「MAKYIO條款」中。這種修法方式,另人不敢恭維。人民的保母,分明就是在羞辱身心障礙者!依今日新聞網(2月7日)相關報導中提到:「視障人士無法順利繫上安全帶。」試問鬆綁條款前,有沒有與視障團體及身心障礙團體討論、開會過嗎?若今天因「看不到」可以不用繫安全帶;那身為肌萎患者的我,也可以有正當理由不繫安全帶。因我手沒力去扣、我身體彎曲,所以安全帶不適合我…我的理由可以很多(各障別會因不同的障礙,造成使用安全帶的不舒適度),但我們會守法的繫上安全帶。

而且這有機會誤導社會大眾認為:身心障礙者都時常在違規,不需受罰!再者,為什麼我們要與「酒醉者」放在一起討論呢?有哪位騎特製機車的朋友,不需帶安全帽?闖紅燈不用罰嗎?酒後開(騎)車不用罰嗎?所有領有「身心障礙手冊」的人,犯法受罰是理所當然的事。早先的前座繫安全帶,有身心障礙者出來說「不要繫」嗎?我想大家是守法的好公民。

夜店人生的枝枝節節就不多加討論。而這次事件,再推回之前許多的外國人在台犯法,我們的人民保母都常草草了事,讓自己所保護的人民被白白欺負。每次都一定要惹來民怨,才願關注。波麗士大人們,請您們拿出魄力與擔當來辦理所有的違法事件。請您們不要亂用「身心障礙者」的「失能」來當歸避的藉口!這是糟蹋、不是保護!

台灣的運將大哥,其實都很善良可愛,就算我無力去扣安全帶,他們也會很有耐心的幫我調整好並扣上。對視障的朋友更不用說了,他們是有能力「摸」到安全帶及使用的,熱心運將大哥也會幫忙。若台灣的服務,連這一點點的協助都辦不到,該如何發展觀光呢?該如何成為首善之都?有善國家呢?


大有為的政府,立法時請多想想身心障礙者,但不要隨便亂拿大家的障礙來當藉口!!


延伸閱讀:
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施行事項說明 (交通安全入口網站)
看問題/從孫穗芬到Makiyo 台灣法令會轉彎?! (今日新聞網 2012/02/07)
安全帶執法 非兩套標準 (聯合新聞網2012/02/0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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