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

八年抗戰三部曲(共識與共同)

第三部曲:共識與共同

我們的感情,一路走來。我們優於其他情侶們的點,就在於我們坦白溝通。我是一個一開始就會把缺點攤在陽光下的人,因為我不想讓人覺得交往前後,表裡不一。誼芳許多時後不懂得如何表達,我會慢慢引導、分析許多問題後,她慢慢會把自己所要的事物說出來。我們對對方坦然,再慢慢修正彼此的相處。我們在共同念大學時,念的是夜間部,大家早上都有工作。但是我沒有,我也透過很多的努力想得到一份工作。後來誼芳無法接受,我白天都沒事做。所以要求,如果無法有份事做,就不要在一起了!我很欣然的接受這份挑戰,如果社會無法接受我,我就自己創造社會的價值。我開始創業,批螢光棒來賣,跟著演唱會與節慶跑。畢業後,我學得先天易經這項一技之長。雖然這不是什麼穩定的收入,但是我的努力讓許多人看在眼裡。

八年抗戰三部曲(同居的試煉)

第二部曲:同居的試煉

同居試婚這件事,我覺得在台灣還是會有點爭議。我們的傳統很重處女情結。而且還是有那種三代同堂、養兒防老的觀念。所以我們不會學歐美,把18歲的青年踢出家門。當然就更不會希望女兒與別的男性同居。再加上「負責」與「面對現實」、「危機處理」的能力不足,我覺得這是台灣離婚率高的主因。我非常衷心的建議,同居是一個對情侶間,很好的「試煉」。特別是想與障礙者結婚的朋友們。在結婚前,一定要先試婚。說到這裡,很了解我的好朋友們,一定會揶揄我是為了做愛方便。我不否認這一點,因為結婚也會面臨到性愛的問題。伴侶間很重要的三件事,性、經濟與溝通的問題。特別對另一伴或雙方都是障礙者而言。經過同居這道手續,才有空間來討論,是否真的要再繼續牽手邁向未來。

當初為什麼會想住一起?因為在當時,我們又回去學校念書。誼芳家住五股,學校與工作的地方都在我家附近。每天上班完後又念書,騎車回家的過程,常常在疲勞駕駛。半年內出了2次車禍。所以就有在討論想搬出來住。但是一個人住又覺得不安全,當時想搬出來的朋友,到最後也都是說說沒下文。當時我家很小,不到20的空間,就住了六個人(爸、媽、外婆、弟、我與外勞)。又加上我爸媽是保守派的人。對我爸來說,把女朋友帶回家睡,是一種道德的挑戰。後來與我爸有多次的爭吵中,爸爸很愛拿同居一事出來說:「因為你媽覺得虧欠你。也不能把你趕出門,所以才讓你把女朋友帶回來住…」;在誼芳這邊,誼芳爸媽是不反對小孩搬出去住。但是聽到我跟我住時,也是有很大的反彈。當然住進來是有步驟的,一開始就先一星期住個12天,後來34天,再來就六、日才回家,最後就有空再回家。

八年抗戰三部曲(人生 V.S. 孝道)

婚禮時,誼芳爸爸將誼芳牽來交我手上。

這張照片的過程,我與誼芳常常在討論。因為這過程很有趣。誼芳的爸爸在婚禮前,非常的老神在在,自己帶位、與親友聊天,非常的自在。一直到我們準備要步入上舞台前,爸爸還是熱情的帶位。但剩一分鐘就要走出去了,爸爸還不回來…休息室門打開了,就如彩排一樣,我先輪到主持人旁邊,等待爸爸將誼芳牽出來交到我手上。遠遠的看到爸爸將誼芳牽了出來,我們越靠近時,看到爸爸的身體很僵硬。主持人請爸爸把誼芳的手交給我時,我覺得很像機器吊臂,將東西放我手上。因為我坐在輪椅上,我手伸不出去,我只能等誼芳的手過來。不過爸爸突然不知該如何放,但是誼芳就如往常的往我手上搭。終於牽到後,我們就緩緩的走上台。結束後,我跟誼芳又看到這照片時,我們都笑了,因為誼芳說,一開始看爸爸很輕鬆,但門一打開後,整個身體就很不協調,我都不知怎麼走路了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