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

八年抗戰三部曲(同居的試煉)

第二部曲:同居的試煉

同居試婚這件事,我覺得在台灣還是會有點爭議。我們的傳統很重處女情結。而且還是有那種三代同堂、養兒防老的觀念。所以我們不會學歐美,把18歲的青年踢出家門。當然就更不會希望女兒與別的男性同居。再加上「負責」與「面對現實」、「危機處理」的能力不足,我覺得這是台灣離婚率高的主因。我非常衷心的建議,同居是一個對情侶間,很好的「試煉」。特別是想與障礙者結婚的朋友們。在結婚前,一定要先試婚。說到這裡,很了解我的好朋友們,一定會揶揄我是為了做愛方便。我不否認這一點,因為結婚也會面臨到性愛的問題。伴侶間很重要的三件事,性、經濟與溝通的問題。特別對另一伴或雙方都是障礙者而言。經過同居這道手續,才有空間來討論,是否真的要再繼續牽手邁向未來。

當初為什麼會想住一起?因為在當時,我們又回去學校念書。誼芳家住五股,學校與工作的地方都在我家附近。每天上班完後又念書,騎車回家的過程,常常在疲勞駕駛。半年內出了2次車禍。所以就有在討論想搬出來住。但是一個人住又覺得不安全,當時想搬出來的朋友,到最後也都是說說沒下文。當時我家很小,不到20的空間,就住了六個人(爸、媽、外婆、弟、我與外勞)。又加上我爸媽是保守派的人。對我爸來說,把女朋友帶回家睡,是一種道德的挑戰。後來與我爸有多次的爭吵中,爸爸很愛拿同居一事出來說:「因為你媽覺得虧欠你。也不能把你趕出門,所以才讓你把女朋友帶回來住…」;在誼芳這邊,誼芳爸媽是不反對小孩搬出去住。但是聽到我跟我住時,也是有很大的反彈。當然住進來是有步驟的,一開始就先一星期住個12天,後來34天,再來就六、日才回家,最後就有空再回家。

住進來考驗才真正開始。我家很小,做任何事大家都知道。也沒什麼隱私的空間。誼芳剛住時,難免原生家庭的習慣就帶了進來。生活習慣與我爸媽大不相同。一時半刻要改,也改不過來。這又成為了我爸媽及我們的挑戰。當時又加上,弟弟三、四歲,處在一個連狗都怕的年紀。加上主要照顧者是外婆,他很放任弟弟的所有行動。唯一只在呼他沒吃飽。所以這樣的放任與吵鬧對大家都是種精神壓力。例如:我們會去賣場買些水果、零食。買回來後,我弟一看到就想吃,但是我們會跟他說好,一天吃一個布丁。結果當所有人都出門工作後,外婆就放任弟弟吃。回來看到後,大家當然會不爽。因為一次近千元的消費,就這麼沒有了。

誼芳對我這障礙者的細心度,其實很差。例如我的手不小心滑了下來,她看到了不會主動幫我扶正。我就又會叫比較遠處的外勞來幫我。看在我父母眼裡,讓人擔憂。但是對我來說,我真的不太在意。因為我的感情觀就是,照顧與感情是分開的事。所以對我們來說很自然。但對爸媽來說就是一種評分媳婦的依據。針對這點,我們也不能說父母多想,或是我們欠思慮。許多次爭吵中,我有與父母清楚的表達,我是找情人,不是找看護。冷靜下來後,我也是會與誼芳溝通,如果要長遠發展,妳至少要幫我顧頭顧尾一下。當然主要照顧還是以外勞為主。這一點至今我都沒改變過。

同居這件事,真的對我們及我爸媽,都是挑戰與壓力。不要以為父母是大人,就比較成熟。因為他們的怪招不少。在小空間的房子裡,我們的性生活就是等大家都出門後,或是我們會去外面開房間。但是搬到現在的房子時,有了三間房。爸媽還是把阿嬤硬推進來與我們睡同一間房。為此我也問爸爸:「你以前在小間房子時就有說,換大房子大家就各有房間,生活也不用彼此干擾,今天有三個房間了,阿嬤也說要自己睡。請問你的目的是什麼?」我爸回答不出來我的問題,但是就是這樣。後來我們也覺得算了。我們有把心聲坦白說出來就好了。其實我父母有在讓、有在妥協,我們也有在改、在盡力,誼芳更是改變許多。我常說原本考0分的學生,進步而50分,這不是進步嗎?她的情緒起伏,漸漸能自己控制。生活習慣也自動許多。我需要分享一個重點是,因為誼芳住我家。所以我一定會被夾在父母與伴侶中間,當一個溝通的角色。而這點是一個很苦的差事。


或許就是如此,誼芳每次回家,家長就看到她有許多的成長,也變成熟會替人想。所以誼芳爸爸對我的態度就有了改變。到了要提結婚時,誼芳爸爸反而是最快答應的一位。我的媽媽其實很糾葛,她一直覺得我們只是「伴侶」,要到夫妻還很難。對我來說,我還是一貫的態度。我覺得誼芳有在改變與成長,這就夠了。而且我娶老婆是來疼的,不是來做事的。所以我父母這邊,我自己很努力的溝通。甚至我媽不想面對時,我靠寫信來溝通。到最後,我媽唯一的條件就是要我們去教會上婚前輔導課。我們就很感激的配合了。我覺得同居是一個很好的「試煉」!讓雙方很快的能進入家庭關係的挑戰。這真的是一個非常現實又殘酷的考驗。適者就繼續住下來,不適者就好聚好散。

首部曲:人生 V.S. 孝道
第三部曲:共識與共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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